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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大学2019年新生入学须知

发布人:admin    发布时间:2019年08月01日    阅读次数:10048


一、报到日期及报到地点

请新生于2019年9月1日持录取通知书、身份证到所在学院报到。美术学院、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、园林学院新生报到地点为长春大学西校区,其它学院新生报到地点为长春大学东校区。

温馨提示:集中报到时间只设9月1日一天。

报到地点:长春大学东校区: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

          长春大学西校区:长春市卫星路8326号

乘车路线:长春大学东校区:可在火车站乘坐轻轨3号线、地铁1号线或306路公共汽车到达长春大学东校区。长春西站可乘坐55路有轨电车换乘轻轨3号线到达长春大学东校区,或者乘坐地铁2号线换乘地铁1号线到达长春大学东校区。

长春大学西校区:可在火车站乘坐轻轨3号线到卫明街站下车到达长春大学西校区。长春西站可乘坐55路有轨电车换乘轻轨3号线到卫明街站下车到达长春大学西校区,或者乘坐地铁2号线换乘轻轨3号线到达长春大学西校区。

    机场路线:在长春龙嘉机场乘动车至长春站,再换乘轻轨3号线或者地铁1号线到达长春大学。

二、接站

报到当天我校在长春站设有新生接待处,接站时间为早8:00~晚18:00。

三、学费标准(元/年)

层次

专        业

学费标准

本科

公共事业管理、汉语言文学   、政治学与行政学、文化产业管理、汉语国际教育、特殊教育 、食品科学与工程、食品质量与安全、园林、数学与应用数学、机械工程、车辆工程、汽车服务工程

3500

材料科学与工程、财务管理、工商管理、会计学、旅游管理、市场营销、物流管理、工业工程  

3800

风景园林

4000

应用统计学、金融学、金融工程、国际经济与贸易、经济学  

4200

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、信息与计算科学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软件工程、网络工程、通信工程、自动化、电子信息工程、物联网工程、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、智能制造工程

4400

英语、日语、俄语、西班牙语、波兰语、针灸推拿学、康复治疗学

4600

视觉传达设计、环境设计、绘画、动画  

5400

音乐表演、音乐学、网络与新媒体、舞蹈表演

6200

俄语(中外合作办学)

20000

自动化(中外合作办学)、机械工程(中外合作办学)

23000

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(ISEC)项目专业:
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会计学、市场营销、金融工程

20000

专科

数字媒体艺术设计(中外合作办学)

15000

工商企业管理(中外合作办学)

14000

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、学前教育、老年服务与管理

3300

四、其他费用

1.新生公寓入住标准: 统一暂收400元/人/年,待新生入校后,根据入住情况多退少补。

2.行李备品:根据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,为防止“黑心棉”进入学校,确保新生使用合格的床上用品,学校为新生提供了具有质量保证能力企业生产的合格床上用品。新生也可以自带床上用品,自带自购的床上用品必须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,并带产品合格票证到学校公寓中心备案。

3.教材费:暂不预先收取学生教材费,学校将根据各学院课程安排发放第一学期教材,发放教材后统一按照班级收取教材费(各学院专业课程不同,教材费不等,预估教材费不超过800元)。

五、缴费方式

1.为方便新生报到,学校计划财务处在新生报到当天不收取学费及住宿费。

2.新生报到当天需要提供一张身份证复印件给所在学院的新生辅导员,学校将凭身

份证复印件为新生每人办理一张建设银行的储蓄卡,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与住宿费将由计划财务处进行统一批量扣款,此卡在学生就读期间不收取年费。

温馨提示: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仔细阅读《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》,并在入学前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。

六、组织关系

1.吉林省内新生党员:入学时需由原党组织在“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”中将党组织关系转至“中共长春大学**学院委员会”;如所在党组织没有“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”,请携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,抬头为:“中共吉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”,去“长春大学”。并携带全部入党材料到长春大学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。

2.吉林省外新生党员:携带全部入党材料到长春大学党委组织部落实党组织关系,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“中共吉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”,去“长春大学”。

3.团员需带团员证和团籍(或入团志愿书)报到。

七、户籍

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自愿迁移户口,户口迁至长春市朝阳区公安分局卫星路派出所,迁移证手工填写不予受理。长春市所辖区县户口无需迁移。报到当天,由安全处统一收取户口迁移证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、一张近期免冠照片。

八、档案

新生可自带档案到学校报到,也可将档案邮寄至被录取专业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,邮政编码:130022,收件人为“长春大学       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”。新生所在学院请查看录取通知书。

九、报到期限

新生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,须向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说明情况,未经批准,逾期一周未报到者,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。

十、购票

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半价火车票一张。

十一、学校相关部门联系电话

招生办公室:0431-85250087  传真0431-85250091

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:0431-85250030

学生处公寓管理服务中心:0431-85250176  0431-85373140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安全处户籍科:0431-85250148

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:

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

刘鑫鑫

学办副主任

85250295

电子信息工程学院

王  聪

学办主任

85250315

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

李东旭

学办主任

85250337

管理学院

辛晓龙

学办副主任

85250367

经济学院

唐  博

学办主任

85250506

文学院

孙  磊

学办主任

85250373

行政学院

董阳春

学办副主任

85250405

音乐学院

张悠然

学办副主任

85250393

理学院

王  伟

学办主任

85250415

外国语学院

张兴伟

学办副主任

85250433

特殊教育学院

孟  阳

学办主任

85250460

美术学院

石  磊

学办副主任

85115605

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

封  天

学办副主任

85115759

园林学院

张立峰

学办主任

85115705

中俄学院

赵凡淞

学办副主任

85250525

国际教育学院

汪春泉

学办副主任

85250188

应用技术学院

潘  珏

学办副主任

85250480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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